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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2024年06月27日 17:55   点击:[]

海南大学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目标是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锻炼,强化实践,将创新与专业知识生活实际相结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有效开展和管理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大一至大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领导能力;项目组核心成员2-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鼓励跨学院、书院组团。

2.项目研发方向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海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对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中心项目支持有创新性或明显创新教育效果的项目;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项目必须有指导老师,且第一指导老师为我校教职工。

(二)项目分类

1.所有项目均为创新类项目,依据前期基础和研究成果的体现形式分为培育类、参赛类、成果类。培育类主要是没有前期基础或者前期基础薄弱,研究周期较长,在年度研究时间内只能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成果影响力偏低;参赛类主要是有一定的前期基础,通过年度研究,可以参加省部级或国家级比赛,并能取得一定成绩;成果类主要是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成果能公开发表论文、申请获批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等。

2.依据研究成果预期目标分为一般型项目和重点型项目。一般型项目主要是研究预期目标和成果影响力较小,重点型项目主要是预期成果显著,能在国家赛事中取得较好成绩,或者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者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以第一申请人获批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等。一般型项目资助经费2000元,重点型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年底优秀项目再追加1000-3000元资助。

(三)项目评审

1.项目应以实验、实践或调研为主要手段,在指导师辅助下,团队自主选题,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完成训练过程。 

2.项目选题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目的明确。

3.方案设计合理,思路清晰立论根据充分、技术可行。

4.选题难度适当,工作量适中,经过一定努力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并可取得预期成果。

5.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学校现有设备、人员及技术等条件能够保证项目的开展。

(四)项目申报程序

1.依据学校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发布通知启动申报。

2.项目负责人填写《海南大学2024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提交给中心。

3.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评审。

    4.中心依据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无误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公布项目评审结果。

三、项目管理

1.获批的项目需要填写《海南大学2024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研究任务书》,依据任务书有效开展工作。

2.项目研究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培育类项目在10月31日前完成结题,并提交结题报告;参赛类和成果类在12月15日前完成结题,并提交结题报告。

3.项目由团队成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指导教师负责学生项目的执行情况,出现各种异常现象均应及时向中心反映。同时,项目负责人要随时接受中心对项目进度的督查。

四、经费管理

1.经费的使用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

2.经费的使用需要征求指导老师的同意。

3.经费实行分批执行,项目结题前执行60%,项目结题后执行剩下的40%。在每年的9月30日前需要执行完经费的60%,经费必须在当年使用,不能垮年度使用。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没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通过提出申请并同意后,可以在结题前使用到总经费的80%。

在项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可以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和中心一起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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